他们来自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不久前,该团队被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表彰为“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这个团队作风优良、雷厉风行,是青州绿水青山的保卫者……”近日,谈起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先进事迹,该院检察长王兆生向记者介绍了这个部门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中的突出表现。
摧毁涉13省环境污染网
青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理的韩某某、刘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废包装桶特大污染环境系列案件,涉案人员众多,作案地点涉及13个省。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无任何危废处置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收购、切割、加工废油漆桶、油桶等。这些废包装桶被随意堆放于露天场地,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该团队选派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对案件提前介入,就案件的定性、取证、管辖等问题,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专题讨论会,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补充完善证据,提出侦查建议20余条,有力引导了侦查取证工作。
案件的成功办理,摧毁了这张涉及13个省的特大犯罪网,涉案资金1亿多元,涉及相关企业36家,打击非法储存、处置危险废物黑窝点23处。这些窝点将大量废矿物油、强碱废液等危险废物直排渗坑,将危险废渣挖坑填埋,严重污染周边大气、土壤和地下水源,社会危害性极大。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该案被告人从北京、上海请多名律师参与辩护,且被告人韩某某、刘某某始终不认罪,态度恶劣。专案组成员顶住压力,按照出庭预案有条不紊地进行举证、质证、答辩。最终,青州市法院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及以上刑罚,且无一人适用缓刑,该院指控事实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老、中、青三代攥指成拳
“工作中,我们老、中、青干警团结一致,坚持‘零容忍’原则,注重把办案质量、办案效果与办案效率统一起来,在确保实体正义的情况下,重视程序正义;大家凝心聚力,当好保卫环境排头兵!”第一检察部主任路浩亮这样说。
2020年9月,在办理司某某、徐某某贩卖毒品案中,该案共有犯罪嫌疑人24名,卷宗60余册,涉案犯罪嫌疑人众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工作难度大。老检察官王芳注重对年轻干警进行引导,做好“传帮带”;中年干警焦天翼充分发挥中坚力量,加班加点奋战在办案一线;青年干警马家丽努力学习,及时请教,办案能力迅速提升。老、中、青三代结合,攥指成拳,很好地发挥了团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2020年7月,青州市检察院联合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建立了线索发现、现场保护等工作机制。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主导责任,对违法线索紧盯不放、深挖细查。
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南苑村村民向检察院反映,该村附近一处院子内有黄色液体流出,并伴有刺鼻气味,污染了附近水井。接到群众举报后,该院第一检察部立即联合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现场固体废物和废液进行取样,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经青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涉案的房某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据了解,2020年以来,青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4件30人,有力打击了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小神器”应对高强度工作
为了应对高强度的工作节奏,团队里的每个成员都备有自己的专属“提神小神器”——眼药水、布洛芬止痛片、痒痒挠、浓茶、苦咖啡等,大家笑谈这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在办理韩某某、刘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废包装桶特大污染环境系列案件中,团队成员每晚加班到九十点钟,周末、节假日也成为了他们的业务研讨日。
为保证庭审顺利,团队中的每个人都进行了充分准备。在庭审的3天时间里,每天开庭时间至少10个小时,部分被告人不认罪且态度恶劣。
面对庭审中的意外情况,该团队顶住压力,一方面按照出庭预案有条不紊地举证、质证;另一方面针对被告人当庭翻供的突发状况,及时追加讯问被告人,结合鉴定意见中的专业论证,有力回应并驳斥了辩护人的罪轻甚至无罪辩护意见,并在最后法庭意见中详细阐述因被告人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严重环境危害,及后期生态修复的困难和巨大成本。
面对检察官详实的证据展示、缜密的逻辑阐释及入情入理的意见陈述,辩护人不再坚持无罪辩护。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要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后续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该案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和法律效果。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青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心全意打好污染环境攻坚战,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受到人民群众交口称赞。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