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问:老爹走得早,现在爷爷也走了。姑姑说爷爷的遗产没我的份。
答
有份。代位继承,你代你父亲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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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了一种特别的继承方式叫“代位继承”,适用于像这种儿子比父亲早去世的情况。就是说,儿子女儿是父亲母亲的继承人,但儿子女儿不幸早早就去世了,那么,像孙一辈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这些有血缘关系的直系晚辈,就可以代替先去世的父母继承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遗产。当然,有遗嘱的要按遗嘱办。
所以说,如果老张的爷爷没有留下遗嘱,那老张作为孙子和他姑姑作为女儿的继承权是一样的。
检察官温馨提示
代位继承是特例,适用条件要牢记。
没有遗嘱是前提,死亡顺序要注意。
若是子女先去世,孙辈直系来代替。
—本期说法人:刘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十四条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第十六条 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十七条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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