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酒后犯事不免责


[日期:2025-08-01 17: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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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问: 逛啤酒节喝醉了,把人打伤后什么都忘了,不会判刑吧?

当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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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真事儿:老张和邻居喝酒聊天,不想喝大了,发生口角,一酒瓶子下去,把邻居打成了轻伤。老张说自己喝断片了,啥也不知道,所以没责任。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最终,老张因为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了一年。

醉酒分为生理性醉酒(就是喝大了)与病理性醉酒(精神疾病)。生理性醉酒,人醉心不醉,法律规定酒后犯事要负责任,而且也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病理性醉酒,是一种精神疾病,查证属实的,不负刑事责任,赔钱却是少不了的。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如果明知自己病理性醉酒,还故意饮酒犯事,就要负刑事责任

检察官温馨提示

啤酒佳节人欢畅,

酒壮人胆罪意浪。

莫言断片诸事忘,

醉酒担责是应当。

-本期说法人:蓝姝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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