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顺手一关?顺手牵羊!警惕″拉车门″盗窃?


[日期:2025-11-28 19: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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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问:听说了吗?老王车里东西被偷了,正抓贼呢!幸好我车里空空的,肯定招不来小偷!

千万别大意!小偷拉车门碰运气,偷到啥算啥。哪怕一包烟、一瓶酒,他们也不会放过,万一再把车弄坏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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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真事,王某专挑大半夜潜入小区地下车库“遛弯”,这摸摸、那拉拉,挨个试车门。碰上没锁的,立马钻进去“扫货”。短短几天,就靠着这种“开盲盒”的方式,窃得财物上万元。最终,王某因盗窃罪被依法提起公诉。失主李先生懊悔不已:“就忘了锁这一回,好嘛,直接给小偷发了个‘大红包’......”

拉车门盗窃,看似小偷小摸,实则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均构成盗窃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记住:临近年底可千万别大意,值钱的东西随身带走,下车务必锁车门!拉一把,确认锁好再走人。

检察官温馨提示

下车熄火锁门窗,

贵重物品别留放;

养成锁车好习惯,

财产安全有保障!

本期说法人:王辰鑫、陈一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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