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开“斗气车”真的没事儿吗?


[日期:2025-12-12 17: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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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了吗?老张上次在高速上就因为开“斗气车”把人家别停了,让人罚了!

一点不假! 在高速上开“斗气车”、故意别停别人,轻则罚款扣分,重了真得蹲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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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真事,小王因为在高速口插队没成,气不过就疯狂别车,急刹、变道,严重影响其他车辆安全行驶。结果呢?直接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如故意撞击他人车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出口气一时爽,搭上自己自由甚至人命,太不值了!

检察官温馨提示

交通出行守规明,

心平气和方畅行;

斗气争道难安宁,

安全归家胜万金。

本期说法人:陈琳、王锡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客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及公共安全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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