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葵未检】崂山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


[日期:2020-07-03 17: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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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形成具有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我们每个未检干警的责任和使命。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层出不穷,尤其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线索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给我们案件办理带来了许多难题。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近日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以及面临这些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为进一步完善机制,确保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月11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区监察委、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首次联席会议,共同商议具体措施,确保群策群力抓好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会议现场
 
 

会议首先由崂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一级检察官隋超同志向与会人员说明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通报了该院办理的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全国强制报告典型案例。
 
随后,与会单位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责在如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报案、备案、通报、保密、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发表了想法,对如何狠抓工作落实提出了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崂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臧雪梅结合崂山区实际情况就下一步抓好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措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经过与会单位相关负责人集中研讨后,一致同意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等相关工作机制,确保辖区如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坚决立即报告,让司法机关与其他社会力量合力为未成年人织起一张严密的社会保护网,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
 
下一步,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区教体局、团区委、区卫健局等部门,重点加强对主管行业、领域内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同步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工作。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社会合力,使该项制度落地生根,用全社会共同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