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崂山区人民检察院提醒您:根据“三个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将被记录上报。检察人员存在漏报、不报、瞒报行为的,将依规依纪处理。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支持!
手机彩铃 崂山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切实排除对案件办理等重大事项的非法干预,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组织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相关文件
崂山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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