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12月29日,崂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落实《强制报告意见》第二次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崂山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昝立群主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政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隋超,区监察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妇联、团区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隋超检察官介绍了近四年来全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和崂山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数据情况及案件特征。并就2020年未检工作、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强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新增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二章,其中对强制报告义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解读。
同时,各部门就2020年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交流发言,就多方联动持续抓好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目标达成共识。
最后,孙政一副检察长就各单位长期以来对检察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的支持配合表示感谢,并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强调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对如何持续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提出意见:要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强制报告制度有效落实,各单位间要建立强制报告程序规定,畅通报告渠道,保障强制报告制度有效运行。要加强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各单位要借助联席会议平台,以问题为导向,建立良性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本院概况版权声明联系我们12309中国检察网 检察听证网 法律法规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