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检察院召开“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


[日期:2022-03-12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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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市、全区“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并对扎实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臧雪梅作动员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政一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戴晓东同志宣读《关于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活动意义,把开展 “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谋划部署、组织实施,一抓到底,见到实效。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会议的要求上来,精力投入到实现目标任务上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拿出奔跑的姿态、奋进的状态,转变作风强能力、真抓实干促发展,力争做到全国有影响、条线有地位,奋力开创崂山检察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开展好“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各级党委重要部署的具体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加强督导检查。把作风能力提升作为推动全年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摆短板弱项、认清差距不足、找准努力方向,以作风转变促能力提升,以能力提升促事业发展。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上率下,成立领导小组,全员推动,强化督导。各部门要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实化任务措施,按照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政治部要发挥好监督问责作用,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提升群众工作本领, 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这一标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活动开展。要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一体推进,把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与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质量建设年”“创新提升年”“基层基础建设年”等协调推进,一体落实,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来检验“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成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