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问:都说“口说无凭”,那口头订立的遗嘱有效吗?
答
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才有效,“危急情况”解除则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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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订立口头遗嘱是有前提条件的:当时情况危急,还要有至少两个有资格的人在场作证。需要注意的是,当先前的危急情况解除后,有能力、有条件用其他方式立遗嘱了,先前立的口头遗嘱就自动失效了。
检察官温馨提示
口头遗嘱要有效,以下规定得参照;
危急情况为前提,合法见证是必要;
危险解除重新立,先前遗嘱即失效。
— 本期说法人:仵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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