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检察“榜样的力量”
岗位之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提质争先年”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响应区直机关工委“提质争先打头阵,立足岗位当先锋”活动号召,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崂山区检察院开展“榜样的力量”岗位之星季度评选活动,选拔表彰优秀检察干警,弘扬“身边的榜样”精神,激励全体干警牢记初心、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示范窗口区贡献新的检察力量。
岗位之星
钱莉 第三检察部
现任崂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四级主任科员,从事法律政策研究及新闻宣传工作,曾荣获2022-2023年度崂山区青年岗位能手、《山东法制报》优秀通讯员等荣誉称号。第一季度,该同志立足岗位职责主动作为,高质效开展检委会服务保障、检察建议审核管理、综合文字材料撰写等各项工作,深化创建的“一册两清单”工作机制,向企业发放汇编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手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积极组织策划各类宣传活动,组织策划“两会新视角 衔接转化成果展示”“巾帼‘她’力量 检察绽芳华”三八妇女节等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召开检察宣传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宣传质效,助力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
冯影 第一检察部
现为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四级主任科员,该同志始终秉持勤勉敬业,刻苦钻研的工作作风,确保做好每一起刑事案件审查工作。一是严格保证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在办案中认真抽丝剥茧的梳理证据、快速找到案件办理核心,从而确保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均做到诉判一致。二是努力提升综合办案质效。注重办案经验分享、善于规律总结,不断提升综合办案能力,撰写各类调研报告、经验材料多篇。一季度,所在办案组在全省检察机关“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办案人。
刘莉莉 第三检察部
现任崂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该同志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持续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和检察侦查工作。第一季度,该同志办理并撰写的一起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案例入选最高检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系我市首件入选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被市院通报表扬。该同志撰写的《关于新形势下强化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监督的思考》入选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指导》。
政治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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