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说:想买套房,可是行政机关说我材料有问题,不给网签。我想打官司,法院能管吗?
答
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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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然后咱们才能去办理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维修基金和契税等事项。所以说,网签备案行为与个人的财产权益联系十分紧密,缺了网签备案这一步,后面的事儿都办不了。如果行政机关存在拒绝网签备案,或者拖延网签备案、拒绝撤销更正等情形的,都属于法院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所以说,老张这个事,如果行政机关不给网签,后面啥事也干不了。因此,老张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
检察官温馨提示
买房卖房要网签,
财产权益是关键;
申请登记遭拒绝,
行政诉讼来保全。
—本期说法人:迟海娇—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
第二条第三项 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加强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实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全覆盖。经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作为当事人办理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涉税业务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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