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问:离婚时孩子不要我,非得跟他妈,这些年都是和他妈一起过。现在闯祸了,为啥我也得跟着赔钱?
答
是的。夫妻离婚并不能减免对孩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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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即便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孩子由夫妻一方抚养,跟随其生活,但另一方对孩子仍有抚养、教育等义务和责任。如果孩子闯祸需要赔钱,他人可以要求父母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父母双方可以再根据之前的抚养约定等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份额。
所以说,老张虽然离婚了,但还是孩子他爹,还是要对孩子负责任,这钱该赔。
检察官温馨提示
离婚不离监护权,
监护义务不能免;
孩子闯祸要赔钱,
双方共同把责担。
—本期说法人:刘迪—
法条链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八条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离异夫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予以支持。一方以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为由主张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异夫妻之间的责任份额,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履行监护职责的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等确定。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一方向另一方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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