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普法宣传
2024年12月20日上午,崂山区检察院联合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以青岛国际珠宝首饰展览会为契机,在崂山区国际会展中心开展了一场意义非凡的普法宣传活动。
1 宣传现场
宣传现场别出心裁,将与珠宝首饰有关的部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在现场展示,吸引众多参展群众驻足参与。
崂山区检察院干警通过讲解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相关知识,解答群众疑问、讲解案例、发放宣传册等,使群众了解刑法知识和动物保护常识,掌握避免、抵制非法野生动物制品交易的方法,进一步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能力,现场群众反响热烈。
2 活动意义
此次活动是结合办案实际开展的一次卓有成效的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公众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关注度,更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崂山区检察院将根据办案实际,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为守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身力量。
3 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鹦鹉螺
玳瑁
供稿: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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