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买了百万交通安全统筹,发生事故谁来赔?


[日期:2026-01-30 17: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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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问:我买的交通安全统筹赔付额度可有100万呢,现在为啥还得我自己掏钱赔?

交通安全统筹只是看起来像保险,但并不是保险,出了事故还是得自己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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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真事:李某与王某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修车费用20万元。王某称应该由其投保的100万元交通安全统筹进行赔偿。法院审理认为,交通安全统筹不属于保险公司出售的保险产品,不具有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赔付义务,判决王某自行承担交强险限额外的赔偿责任。

简单说:只有经国务院审批的保险公司才有权办理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交通安全统筹就是运输企业之间的互助行为,不是真保险!合同看着虽然像保险,但真出事儿了,超出交强险的钱,还得车主自己先掏腰包。垫完钱后,你才能找他们要。

检察官温馨提示

安全统筹非保险,

若有事故索赔难;

赔偿责任需自担,

问清之后再掏钱。

本期说法人:刘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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