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定金合同


[日期:2026-10-02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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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普法·每周一词

定金合同

 

释义

小海过生日,妈妈带他去蛋糕店订蛋糕。

店员说:“这款蛋糕是特别定制的,388元。您需要需要先付50元‘定金’。”

妈妈付了钱,店员开了一张收据。

小海好奇地问:“为什么还要交‘定金’呀?”

妈妈解释说:“这是保证金。如果咱们按约定来取蛋糕,再给338就行了。如果咱们到时候不要这个蛋糕了,那这50块钱就算咱们的违约金了,就归蛋糕店了。”

第二天,小海和妈妈按约定去取了蛋糕,那50元定金也抵了一部分蛋糕钱。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文稿撰写:单 坤 图文编辑:宋静静

一审一校:宋 倩

二审二校:钱 莉

三审三校:贺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