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报告】2019年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20-01-09 17:15:00]
来源:
作者: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8日在青岛市崂山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臧雪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全区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积极推进平安崂山建设,着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有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229人、公诉792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9人、公诉31人,对南龙口社区原书记、会计贪污、侵占拆迁补偿款750余万元案,提前介入、依法公诉。坚决惩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等犯罪,批捕52人、公诉44人。努力净化社会风气,扎实推进“黄赌毒”专项整治,批捕19人、公诉24人。
    坚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8人、公诉68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调配精锐力量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影响重大、案情复杂的赵某等4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切实履行检察主导责任,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受案后一个月内即审查终结、依法提起公诉,形成有力震慑。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行动,核查线索17件,确保深挖彻查落实到位。坚持一案一剖析,先后发出堵漏建制的检察意见16条,强化了源头治理,实现了制度性预防。
    深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盯重大活动节点,强化涉检隐患排查化解,开展专项活动47次,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83件,化解信访积案6件,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涉检上访案件。坚持宽严相济,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位居全市前列,服判息诉率100%。将办案工作融入全区“三建联动”网格化治理,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0份,协助完善制度措施17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真实案例故事化,编发了贴合崂山实际的“崂检说法”宣传册700余份,开展了“宪法宣传周”“公益诉讼伴我行”等法治宣传,夯实依法治区群众基础。

二、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靠前服务项目建设、企业发展,走访企业24家,与海尔集团、中建三局、汉缆集团等8家大型企业开展法治共建活动。围绕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攻势,进一步强化平台思维,与区工信局、工商联建立服务协作机制,出台了检察措施34项。开辟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针对某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被错误实施的强制执行措施,推动责任部门当天即予以纠正解除。打造服务民营经济综合平台,在办理某民营企业家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时,主动依法变更案件适用程序,保障了企业新三板上市工作顺利推进。围绕金家岭金融区建设,主动开展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题研究,严查严办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挠施工以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批捕35人、公诉19人,依法办理了刘某等18人以投资理财名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亿余元等金融犯罪大案。
    保障品质崂山建设。聚焦海洋攻势,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督促纠正了海滩占用、垃圾堆放、污水排放等社会关切问题,在全国公益诉讼海洋专项现场会上作了大会发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前海一线老旧小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推动职能部门统筹解决,实现了该区域生活污水零入海,被评为全国检察应用案例二十强,中央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聚力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构建“刑事惩治、公益保护、部门协作”三张检察工作网,全程跟进保护区内违建别墅专项治理,对疑难复杂案件迅速介入、提前研判,全力保障依法、文明、阳光、彻底整治。
    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严惩吞噬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办理了大麦岛社区原社保管理员侵占养老保险金案,损失全部挽回。向18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3万元,帮包社区4个,救助困难家庭5户,连续3年为经济困难的环卫工人提供资助。创建民生类案件公益监督员制度,邀请相关群众监督整改,做到不见成效不结案。对沙子口某地质灾害监督案依法适用15天紧急整改期限,督促职能部门在台风季来临前消除隐患,保障民生安全。

三、做强做优法律监督主业,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决定不捕、不诉273人,纠正漏捕、漏诉15人,监督立案、撤案14件,纠正违法18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抗诉意见得到支持。实行捕诉一体,加强实质证据审查,建立标准化退查工作机制,案件退查率同比降低20%。严格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19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1件,积极推进审判机关建立财产刑执行工作机制,保障刑事裁判全面执行。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监督案件73件。坚持耐心说理、以案释法,对裁判确无错误的监督申请,妥善化解矛盾34人次、促成和解7件,在全省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坚持寓监督于协调、配合和服务之中,在办理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时,推动以机制建设破解共性问题的监督理念得到上级院肯定。坚持纠正司法不公与维护审判权威并重,针对莱芜三江经贸有限公司反映的不公正对待问题进行依法调查,对不实主张予以澄清解释,对其3起在青诉讼支持起诉,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打造“2+3”结对关爱品牌,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担任育才学校、崂山三中等12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与区教体局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校园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前置预防关口,做好安全防护,获评青岛市“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2起涉嫌性侵未成年人的“零口供”案件,从细节入手引导侦查、核查证据,有罪指控被采纳。

四、深化改革创新,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改革。打造“山·海·人”特色品牌,开展了山体修复、海洋守护和文物保护3个专项监督,在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了书面交流,区人大两次专程视察,并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按照决定要求,探索开展了公益诉讼“三步工作法”,12件案件当庭宣判,判决执行的时间表、路线图当庭完成,检察监督和行政监管良性互动保护公益的机制更加完善。坚持在办案中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率先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专项监督,区城市管理局3天完成了现场勘查和方案设计,崂山公安分局启动了专项治理,市检察院开展了专项监督。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的衔接和转化机制,14天完成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荒草庵监督案的办理,把党委政府全域旅游工作部署细化到办案之中。
    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深化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被省检察院确定为试点单位,完成了省级以下检察官权力清单修订(草案),明确了办案主体职责权限,司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职能体系基本确立,平均办案周期缩短40%,院领导班子带头办案385件,占比30.2%,全市最多。创建检察权运行和司法行政工作标准化指引暨规范化评估系统,通过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实现流程再造,2项机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创新试点,队伍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提升。
    升级智慧检察建设。以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检察产品为目标,研发检察公益诉讼智能化办案一体化系统,率先实现了信息同步采集、线索在线排查、进展同屏反馈,获评全国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研发高效智能办案助手,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获评全国智慧检务十大创新产品,在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研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创建档案智慧管理体系,一案一编码,通过纸质卷、电子卷同步生成,超期卷、问题卷后台预警,应归卷、实归卷在线比对,实现了诉讼案卷从受案到归档的全程监管。

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持之以恒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三述”“三看三问三提升”等活动,从严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强化理论武装,按照“党组带头学、支部集中学、个人深入学”的原则,建立“每月一主题、每周一小时”政治学习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区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举措、重大活动、重大案件、重大舆情等请示报告制度。
    持之以恒强化素质能力建设。以“三化一型”干部为标尺,大力实施能力提升工程。以信息化手段督学促学述学,搭建指尖课堂、检察微课等新型学习平台,组织线上学习83次;开展分级分类素能教育培训,创新“三递进工作法”,组织线下学习28次,两项课程被最高检评为精品微课,我院是全省唯一获奖的检察院。先后荣获市级以上荣誉5项,11名干警获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市级以上表彰,6起案件被评为省市优秀案例,1人入选全省民事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
    持之以恒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把“全面落实年”、市检察院巡察和区委政法委政治督察作为改进作风的重大契机,把整改落实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以“四类督办”“三种通报”跟踪问效,发布督察通报208期、政务督办228项、督办提醒22次,队伍执行力不断增强。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等视察监督6次,烟台、威海等代表团11名省人大代表专程视察,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已全部落实。今年是我院接受监督视察数量最多、频率最密集的一年。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在大局中谋划推动检察工作的思路措施还不够精准高效;法律监督主业还有不少短板弱项;管党治党压力传导还不够彻底。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20年,区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检察担当服务“战略北进”和“七大行动”,为崂山全面拉开再次创业大框架、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再下功夫。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着力服务产业集聚、楼宇经济和重大项目突破行动,进一步健全打击妨害项目建设刑事犯罪的快速反应机制;着力服务营商环境突破行动,打造“检察精准服务”工作品牌,探索构建“分类定策、分层决定、分级处理、分块服务”的标准化服务企业机制;着力服务四区联动发展,探索设立“四大主导产业”检察服务中心,积极参与“金智谷”项目建设,努力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二是在维护稳定上再下功夫。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突破行动,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获得感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打击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非法信访案件,突出打击妨碍村庄改造、违建治理、散乱坟墓整治等刑事犯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扫黑除恶“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力度,将专项斗争向更深层次推进。
    三是在强化监督上再下功夫。围绕城市品质突破行动,优化创新监督方式,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特别是运用公益诉讼手段,打造集依法监督和联动协调于一体的工作对接平台,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提供更多司法支持,减轻行政机关履职压力。
    四是在改革创新上再下功夫。认真完成最高检“基层检察院检察权运行”课题,并争取更多改革试点任务,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区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推进“智慧政法”多部门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凝聚司法保障合力。
    五是在队伍建设上再下功夫。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制度+目标+激励+追责”的标准化党建工作体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筑牢“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办案理念。围绕“三化一型”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标准化+智慧检察”绩效考核模式,健全正向激励、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机制。坚持以“监督者比被监督者更严标准”要求自己,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现场督察、线上督促、掌上督办、热线督效”强化内部监督,抓好纪律作风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攻坚突破、奋勇争先,为建设开放创新怡居的山海品质新城贡献新的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
1.“2+3”未成年人结对关爱品牌:对外联合区司法局、机关工委,对内整合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三项职能,构建专业化、精准化、全程化、个性化“四化合一”帮教体系,实现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回归学校、回归社会“三个回归”总目标。
2.公益诉讼“三步工作法”:诉前沟通定思路、庭前磋商定分歧、判前对接定方案。
3.三递进工作法:个案聚焦、类案拓展、能力提升。
4.四类督办:“三张清单”年度督办、院级督办、部门间协作阅办、部门内部督办。
5.三种通报: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专项督察通报、行政工作标准化通报。
6.“4+1”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保护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2019年9月27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授权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教育、就业、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网络信息安全、金融等领域公益诉讼监督。
 
 
 
尊敬的各位代表、委员:为了更好地接受您的监督,欢迎您关注我院微信、微博,随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
微信公众号                    微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