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监督“刚性”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今年是人民监督员制度创立2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案件办理质效,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第二批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2019年1月至2023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邀请人民监督员44万余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8万余件次。此次发布的案例选取覆盖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多种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的方式,彰显了人民监督制度促进检察机关监督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
据介绍,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案例中,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实地查看社区矫正场所、约谈社区矫正对象、反馈督改意见,并将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作为制发检察建议的重要依据,促进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质效提升;在“山东省聊城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责报告评议会”的案例中,检察机关积极将人民监督“外力”引入检察机关年度“内评”,邀请人民监督员从人民群众的视角对检察机关的工作实绩进行打分并提出意见建议,检察机关强化部门协作、专人专题跟进、深化建议落实,构建起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办理反馈一体化工作格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最高检案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协同司法行政部门持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刚性”,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运行。
第二批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
目录
1.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秦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检察和解案
2.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郑某某等13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案
3.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4.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追赃挽损工作专项案件质量评查
5.安徽省芜湖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同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公益诉讼办案活动
6.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涉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
7.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蒲公英计划”法治宣传活动
8.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责报告评议会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高空抛物案
详情: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311/t20231117_634099.shtm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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