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之星】崂山区检察院2024年第三季度“榜样的力量”岗位之星


[日期:2024-10-18 16: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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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季度

崂山检察“榜样的力量”

岗位之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提质争先年”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崂山区检察院开展“榜样的力量”岗位之星季度评选活动,坚持把好政治关、事迹关、程序关,每季度从各部门申报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3名政治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警为“岗位之星”。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第三季度的3名“岗位之星”,感受身边的榜样力量!

 

高美兴 第一检察部

现任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主要负责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2024年8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该同志立足于刑事检察业务,认真规范履职,秉持严谨、细致、勤勉的工作作风,扎实办好每起案件,第三季度共办理审查起诉、审查逮捕案件13件22人,提前介入案件1件2人,其中涉及电信诈骗、职务犯罪等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案件事实的审查和证据的把握,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在办案期间注重经验总结,撰写各类调研材料,以解决实践中法律适用的问题,更好地提升办案质效。

 

仵双 第二检察部

现任崂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主任科员,从事公益诉讼工作和团支部工作。第三季度,该同志当选崂山区第七届青年联合会委员,获评崂山区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打造“山·海·人家”公益诉讼品牌,深入开展名山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启动崂山地质遗迹、保护植物、古树名木等3个专项,推动出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履职激励办法(试行)》,邀请热心公益事业、专业背景深厚的专家“外脑”协助现场勘查、指导授课15次,为精准高效监督融智聚力,办理的督促消除林区消防隐患案先后被《法治日报》《人民监督》《检察日报》报道。认真做好团支部工作,2024年,院团支部获评青岛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崂山区五星级团支部等多项荣誉称号。

 

贾朝清 第一检察部

现任崂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该同志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善于察微析疑,工作勤勉扎实、锐意进取。第三季度,共协助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28件,既在“简案”中历练成长,不断总结,又在“繁案”中抽丝剥茧,攻坚克难。承担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该季度借调至市院检察侦查办,参与协助办理多起检察侦查案件。在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时,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加班加点、认真完成数字检察模型创建工作,所搭建的“刑事拘留监督”数字模型应用效果良好,作为刑检条线重点模型被上级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