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老张问:按老人的要求白纸黑字签了断绝父子关系协议,老人今后不用我养老,怎么会无效呢?
答
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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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是法律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赡养父母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老张签订的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人为地排除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份协议不仅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且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对老张父子二人没有任何约束力。如果老张执意不履行赡养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还将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老张对父亲今后的生活必须要管!
检察官温馨提示
文明道德千万千,
孝敬老人排在先;
法定义务必须担,
争当家庭好模范。
— 本期说法人:钱莉 —
供稿:第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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