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搭便车出了事,到底谁赔偿?


[日期:2022-12-23 1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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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问:我好心捎同事下班,不小心闯红灯发生碰撞,同事受了伤,我要不要赔?

 

需要赔偿,但可以减轻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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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王某搭乘张某便车,因张某未注意避让直行车辆,两车相撞致使王某受伤,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承担王某损失总额的80%,王某自行承担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17条规定,非运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划重点:减轻赔偿责任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便车司机是出于好意、善意,搭乘人无需支付相应车费;2.事故的发生是由便车司机造成的;3.便车司机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

 

检察官温馨提示

好意搭乘是美德,

发生损害要担责。

无偿过失适当赔,

重大过失赔全额。

— 本期说法人:刘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