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不退不换?格式条款无效!


[日期:2024-10-04 18: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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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问:给孩子报了个培训班,搬得远了想退课,培训机构说合同上白纸黑字写了“不退不换”,真的不能退吗?

当然可以退。“不退不换”条款明显对消费者不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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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真事,王某趁着打折一口气给孩子买了96节课外培训课,不想后期孩子功课太多无法按期上课,王某多次要求退课。培训机构均以“打折课程不退不换”予以拒绝。法院认为,“打折课程不退不换”是无效的格式条款,判令退还剩余学费。

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退换货物或者培训课程等权利,而“不退不换”条款则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属于“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下次遇到商家不退不换,可以拨打12315申诉或者请求消协协调,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检察官温馨提示

不退不换很霸道,

违反法律应无效;

维权途径有多种,

投诉起诉或协调。

—本期说法人:周天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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