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前妻不让看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日期:2024-11-29 17: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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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问:前妻一直不让我看孩子,我打算先停了抚养费,啥时候让我看孩子,啥时候再给,行吗?

不行,看望孩子和给抚养费可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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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真事,因为离婚后前妻不让看孩子,王某便不再继续给抚养费,前妻也因此把王某告到法院。最终,法院认为不让探望孩子不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事由,判决王某支付所欠的抚养费用。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既有看望孩子的权利,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两者各自独立,不能相互抵消。也就是说,不能因一方不给抚养费而不允许看孩子,也不能因一方不允许看孩子而不给抚养费。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或者不让看孩子,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所以说,老张还是得按时给抚养费,同时可以和前妻协商看孩子的时间、次数,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检察官温馨提示

看望孩子是权利,

抚养费用是义务;

两者各自相独立,

协商不成可起诉。

—本期说法人:周天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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