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在崂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永强代表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
2018年,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崂山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山海品质新城奋斗目标,在落实“两担当两作为”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提供更好、更优、更符合崂山实际的司法保障。
2018年,崂山区检察院在保障平安崂山上聚焦聚力,在保障民生上倾心注力,在司法办案上奋发有为,在改革创新上走在前列,在队伍建设上从严从实,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突破、新提升,先后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智慧侦监”试点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智慧公诉”试点单位,全年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7项、个人荣誉11项。
2019年,崂山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建设现代化山海品质新城强化检察监督,围绕建设宜居宜业营商发展环境狠抓司法办案,确保打击犯罪更有力,服务大局更主动,保障民生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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