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定制商品,不能退?


[日期:2023-10-13 17: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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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问:在网上给媳妇定制了一个手镯,结果收到的和网上的效果图完全不符。卖家说定制商品概不退换,这合理吗?

“货不对板”,必须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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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无论是定制商品,还是普通商品,都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虽然定制的商品一般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或是实际收到的商品与卖家展示的有明显差别,买家就有权要求退货退款。

网络购物虽极为便捷,但也容易产生消费纠纷。网购时要注意保存聊天记录、消费发票、保修卡等证据资料,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掉入消费陷阱。

 

检察官温馨提示

网络购物要留意,

定制退货要有理;

质量问题货不一,

退货申请可以提。

—本期说法人:钱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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