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假官司,真处罚!


[日期:2024-03-15 17: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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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问:哥儿们老婆跟人跑了,现在回来跟他闹离婚分财产。哥儿们说他写个50万“欠条给我,让我配合他去法院打个“假”官司。咋感觉不靠谱呢?

你们自己都说是“假”官司了!这已涉嫌虚假诉讼,弄不好会把自己弄“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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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两个人串通好一方当原告、一方当被告或者自己当原告起诉,在打官司过程中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欺骗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这种叫做虚假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打假官司”。

法律还说了,一旦发现虚假诉讼,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说,老张最好打消这个念头,假官司可是要真处罚!如果哥儿们的老婆真有严重过错,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

检察官温馨提示

法院诉讼止争议,实话实说莫儿戏;

恶意串通是违法,追责处罚无人替。

—本期说法人:刘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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