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贴纸?软糖?警惕!可能是新型毒品的“画皮”!


[日期:2025-06-27 17: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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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问:俺家孩子在网上加了个群,群里有人在卖那种花花绿绿的“贴纸”和“糖果”,样子可招人稀罕了!俺寻思这玩意儿能尝尝不?

千万警惕!毒品早就玩起变装秀了!不法分子将LSD(麦角二乙胺)浸泡在纸片内,制成卡通贴纸或邮票样式,将摇头丸、冰毒混入“奶茶粉”“跳跳糖”,它们色彩鲜艳,伪装成零食、玩具,专门盯上判断力弱的青少年!

图片来源于网络

说个真事,初中女生小张,在“朋友”的哄骗下尝试了所谓的“快乐邮票”(含致幻剂),贴后产生强烈的被害妄想,从家中阳台一跃而下。虽抢救成功,但落下终身瘫痪。

新型毒品伪装性强,经常化身成我们日常接触的小零食、小玩具隐藏在我们身边,它们里面会掺杂“听话水”、致幻剂等成分,少量服用便会使人出现多种不良反应,严重者会对神经系统和脏器产生不可逆的损害,极易诱发精神疾病或导致自残、暴力犯罪!

记住:对任何来路不明、鼓吹“新奇体验”的物品,坚决说“不”!

检察官温馨提示

新型毒品会“演戏”,

包装精美把人欺;

慧眼识破鬼把戏,

“新奇"零食需警惕!

-本期说法人:陈一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五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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