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老张问:现在流行“漂亮饭”出片又好看,加点亚硝酸盐能提色还能保鲜,我店里能用不?
答
绝对不行!国家明令禁止餐饮店碰这东西,千万别踩红线!
图片来源于网络
说个真事,老张承包了小学午餐,明知餐饮店严禁用亚硝酸盐,还在排骨里偷偷加,销售金额400元。结果学生们食用后,56人出现头疼、呕吐等症状,经诊断,学生们均系亚硝酸盐中毒。后来,老张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其实亚硝酸盐虽能护色防腐,但国务院有关部门明令禁止餐饮环节采购、存储、使用,食品生产企业仅可在腌腊肉等八类肉制品中可限量使用。餐饮老板要是违规乱加,一旦引发严重中毒或危害健康,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这红线千万别碰!
检察官温馨提示
食品安全系万家,
随意添加危害大;
足以致病触刑法,
生产销售都要罚。
本期说法人:陈琳、蓝姝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
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适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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