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


[日期:2024-01-29 18: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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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问:物业干的啥也不是,我不交物业费那不很正常,物业公司咋还好意思起诉我。

不交物业费还真不行。无论物业服务好坏,物业费都得按时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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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按时缴纳物业费是每名业主的义务,如果业主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以及滞纳金。

那物业服务确实存在问题怎么办?如果是小问题、小毛病的,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协商或者更换物业公司;如果已经给业主造成损害的,还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说,一码归一码,今年的物业费老张还是得按时交,别给自己惹官司。

 

检察官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不满意,拒交费用不可取;

多种方式维权益,按时缴费是必须。

—本期说法人:迟海娇—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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