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说:谁家过年不放炮,凭啥不让我卖,还说这是犯法的!
答
说的没错。卖鞭炮可是要有“双证”的,没证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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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极易发生爆炸、火灾,在法律上也被认定为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属于特殊商品。因此,国家对生产、存储、运输、买卖烟花爆竹都有严格的管理要求。比如老张想要售卖烟花爆竹,就要同时办理《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如果未经许可私自售卖烟花爆竹,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构成刑事犯罪。
所以说,老张要想卖鞭炮就得赶紧去办,还得是“双证”。
检察官温馨提示
鞭炮售卖门槛高,双证资质不能少;
私自售卖是违法,没收罚款少不了。
—本期说法人:刘迪—
法条链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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