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崂检说法:遗弃的宠物,无法逃避的责任


[日期:2024-04-06 22: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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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问:这狗我早就不养了,大半年前就扔了,现在咬人凭啥让我赔?

必须赔!因为你随意弃养才导致狗乱咬人,弃养不是免责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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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真事:王某因工作变动弃养了宠物狗,后宠物狗将王大娘咬伤住院。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赔偿王大娘医药费、陪护费等共计2.7万元。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猫狗还是其他宠物,从饲养宠物那一刻起,主人对宠物就有了管理责任,要看管好自己的宠物。如果因为主人自己随意不养了或者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宠物,导致宠物跑出来咬伤他人或给他人造成其他损害的,主人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主人决定不再继续养宠物了,一定要为宠物找好新主人,做好宠物的交接。

所以说,老张肯定要为自己随意弃养的行为承担责任,这钱一定要赔。

 

检察官温馨提示

宠物闯祸归主人,弃养依然有责任。

饲养宠物莫冲动,管理责任伴终身。

—本期说法人:刘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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